海口网12月28日消息(记者周德晓)海口网(微信号:haikou wang2013)记者28日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为警示教育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2017年发生在全省的十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两少年无证驾驶相撞
2017年1月12日4时05分许,驾驶员吴某善驾驶琼B号牌小轿车(搭乘5人)沿着南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金福路路口时,适遇由黄某耀驾驶的梦绿牌无号牌轻便摩托车(搭乘2人,该车3人均为未成年人)沿着金福路由南向北行驶而至,两车相撞,导致轻便摩托车摔倒,车上两人倒地当场死亡,1人受伤住院治疗,琼B号牌小轿车继续前行冲上绿化带后撞到桥墩,造成乘客潘某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琼B号牌小轿车驾驶员吴某某、乘客2人受伤住院治疗。
事故原因:吴某善(未成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黄某耀(未成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轻便摩托车违法载人且闯红灯。
无证酒驾醉酒超速逆行后果严重
2017年3月6日2时许,驾驶员李某华驾驶琼AOP3--小型汽车(搭乘高某某)沿着22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保亭辖区242公里100米路段时,李某华驾车偏左行驶,碰撞对向黄某驾驶的琼C237--二轮摩托车(搭乘邓某某、黄某),导致琼C237--二轮摩托车摔倒,车上3人倒地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当事人李某华醉酒、超速驾驶车辆逆向行驶;当事人黄某(未成年)无机动车驾驶证、酒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超员载人。
警示:以上两起事故反应出了事故车辆驾驶人年龄低龄化(均未满十八周岁),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逆向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警提示:教育部门、学校、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出行、守法出行。
“病车”超载还乱停 偏遇“病友”来相撞
2017年1月12日晚,当事人陈某某驾驶琼C277--号中型仓棚式货车(载徐某某、李某某),从琼中县乌石农场沿乌那线往儋州市兰洋农场方向行驶,23时50分,该车途经琼中县乌那线11KM+350M路段时,碰撞到因故障停在路边的琼372--号重型自卸货车车尾,造成陈某某、李某某当场死亡,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王某弟驾驶车辆超载、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当事人陈某昌驾驶车辆超载、安全机件不合格车辆。
车辆带“病”上路遭遇连环撞
2017年3月4日23时许,在环岛高速公路儋州往海口方向临高辖区路段529公里加800米处,当事人王某道驾驶琼D52--8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S6206重型罐式半挂水泥罐车追尾碰撞到一辆载有豆角的皖F22--0重型厢式货车后,将因损坏无法挪移而停靠在超车道上载有甘蔗的琼D52--6车撞翻,并失控又接连撞到前方紧急停车道上的琼C61--9救援车、琼C66--1小轿车和桂AH3--7货车,被追尾碰撞的载有豆角的皖F22--0车因失控撞到紧急停车道边上的金属护栏,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及7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李某宝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操作不当。当事人钟某和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追尾。
货车带“病”超载还占道
2017年9月24日上午,王某金驾驶赣CX7--5号中型自卸货车拉载沙石沿224国道由琼中县方向往屯昌县方向行驶,11时50分许,当行驶至224国道110公里加400米路段处时,遇对向由陈某吉驾驶的琼C14--1号大型普通客车(搭载9名乘客)由琼海市方向往琼中县方向行驶至此,因赣CX7--5号中型自卸货车偏左占道行驶,致使两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两方驾驶人王某金、陈某吉当场死亡,大型普通客车上乘客2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及两车严重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王某金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超载、偏左占道。
超载车因故违停未警示 人员高速逗留惹祸端
2017年11月06日04时36分,董某荣驾驶琼A56--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重型普通半挂车(夏某君乘坐)在G98环岛高速公路从海口往三亚方向行驶至142KM+740M路段,因车辆发生故障停靠在右侧紧急停车道后,董某荣与随车人夏某君下车,随后,刘某美驾驶的赣K0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J0---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符某贵驾驶的琼A61--7号重型厢式货车(张某超乘坐)先后行驶至此,符某贵驾驶琼A61--7号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到刘某美驾驶的赣K0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J0--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事故造成董某荣、夏某君、张某超当场死亡、符某贵受伤,琼A61--7号重型厢式货车和赣K09--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原因:当事人董某荣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超载、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且行走在行车道内;当事人刘某美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超载;当事人符某贵驾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事故警示:以上四起事故反映出货车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前,未尽到对车辆检查的义务,盲目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超载运输货物上道路行驶,在车辆发生故障后也未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交警提示:货车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所驾驶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确保驾驶安全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并严格按照车辆载重规定装载货物,拒绝驾驶超载车辆,同时对发生故障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警示后车方来车。
无证毒驾报废车 撞废非法载人拼装车
2017年3月10日晚,符某健驾驶悬挂琼A512--号假牌轻型货车,从文昌市文教昌政仔村往文教圩方向行驶,约22时途经文教往龙楼方向800米处,碰撞对向由符某某驾驶的琼CSM9--号拼装侧三轮摩托车(车载7人),造成三轮摩托车上3人当场抢救无效死亡,5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符某健无机动车驾驶证、吸食毒品后驾驶报废车未让已进入障碍的车辆先行;当事人符某松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且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拼装车辆,非法载人。
酒后超速抢行 拖拉机非法载人致命
2017年8月11日6时许,占某驾驶琼A99--6号轻型普通货车(载有3人),由昌江县石碌方向沿棋子湾旅游通道往昌化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棋子湾旅游通道22公里加250米路段时,适时遇有陈某武驾驶贵09A---3号拖拉机(载有6人),由新港方向沿乌新线往乌烈方向行驶,两车在相遇时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其余8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占某酒后、超速驾驶车辆在经过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陈某武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车辆,非法载人。
无证酒驾真鲁莽 连人带车入大海
2017年12月25日2时许,符某海无证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A82--8号黑色小汽车在东方市渔港码头旁苏荷酒吧临时停车场处,因操作不当,突然加速冲出码头堤坝坠入海里,造成3人死亡。
事故原因:当事人符某海无证、酒后驾驶报废车辆操作不当。
吸毒开车还带“病” 偏遇无证驾驶报废车
2017年4月8日7时许,艾某吸食毒品后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琼A0T--0号小型轿车沿银海路从高速路口方向往龙湾大酒店方向行驶,途经夜色酒吧门前路口时,适遇李某国无证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报废车辆在同方向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国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当事人艾某吸食毒品后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的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当事人李某国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安全机件不合格的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
海口交警部门提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只有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才能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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