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以制度化保障推动环保督察常态化长效化
以环保督察为“圆心”,海南省逐步建立起整改落实“矩阵”。记者获悉,我省正全力推进将环境保护的分工、追责、考核与环保督察互联互通,通过制度化保障,推动环保督察常态化、长效化。
12月2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情况反馈会召开。在积极组织收听收看反馈会后,全省各地纷纷召开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会,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移交的9个责任追究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正进行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此外,为切实抓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整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等4个专项小组,负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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