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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规范“两节”商业促销行为
防止蔬菜价格阶段性涨幅过高
海口网12月31日消息(记者光明)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海南省物价局日前就加强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发出《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平抑菜价,防止节日期间蔬菜价格阶段性涨幅过高。同时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规范购物价格环境。
《通知》要求,元旦期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日),春节期间(2018年2月14日-2018年2月22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启动节日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节日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监管预案,加强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
海南规范“两节”市场
全力以赴抓好蔬菜价格调控 要严格落实省政府稳定菜价十项措施和稳价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海南省基本蔬菜价格区间调控管理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平抑菜价,防止节日期间蔬菜价格阶段性涨幅过高。
着力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重点加强对大型演艺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以及对下放市县管理的景区(点)门票、景区内交通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价格、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维护交通市场价格秩序 严厉打击擅自上调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停车收费秩序。
规范购物价格环境 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
做好房地产销售价格监管 规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加大对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密切关注每月居民消费指数CPI及CPI中的食品价格的走势,达到条件立即启动联动补贴机制,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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