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打好水气土污染整治攻坚战
整合成立水气土污染防治处
海口网1月3日消息(记者罗津)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保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该局整合成立水污染防治处、大气污染防治处、土壤污染防治处。
据了解,水污染防治处主要职责为:参与起草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负责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对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负责规模化养殖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
大气污染防治处主要职责为:参与拟定大气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气、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计划以及方案;负责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扬尘污染防治和烟粉尘治理工作;负责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土壤污染防治处主要职责为: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壤、声环境、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光、化学品、重金属等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计划以及方案;督办消除“白色污染”工作;负责辐射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土壤、辐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各区、各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各类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和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市生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介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突出了“水气土”三大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市生态环保局分设三个专业处室就是为了将水、气、土各项污染治理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升海口的环境管理水平,这也必将有利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海南省情况反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相关链接:
海口:花草上了墙 社区更养眼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