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日宁洱县警民联手成功救助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幼鸮。目前,已被送往普洱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救助。
1月2日上午10时左右,云南省宁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宁洱县同心镇林业服务中心送来的三只被雨水淋透的“猴面鹰”。
通过民警的精心照顾,三个小家伙精神状态有所好转,慢慢地开始自主进食。 郭丽娟 摄同心镇林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2日凌晨,同心镇那柯里的一位村民到农田干活时,途经同心治超点公路边时,听见路边排水沟里发出呼呼的响声,他寻声去找,发现水沟里窝着三只猫头鹰在瑟瑟发抖,该村民找来纸箱把它们装好,准备拿回家救助,恰巧途中遇到了正在林区巡查的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后转交至森林公安。
当三只小家伙被送到宁洱县森林公安局时,它们躲在纸箱里非常虚弱,体型较小的一只已经奄奄一息,还有一只的喙也受了伤。民警们立即用干毛巾将淋湿的“猴面鹰”擦干,使用消毒水对伤口进行清创,并买来了鲜肉和葡萄糖水一点一点的给它们喂食。经过民警一天的精心照顾,三个小家伙精神状态有所好转,慢慢地开始自主进食。
图为民警买来了鲜肉给幼鸮喂食。 郭丽娟 摄经专业鉴定,三只鸟学名叫仓鸮,当地人又称猴面鹰、猴头鹰等,是夜行猛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鉴于这三只仓鸮均为幼鸟,且森林公安不具备饲养条件,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于1月3日将三只仓鸮送往普洱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救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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