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零时,河北省高速公路ETC业务数据成功上传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并开具出第一张充值电子发票。至此,河北高速公路营改增系统顺利上线。
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工作是我国全面营改增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营改增系统上线后,河北省办理了ETC低碳畅行卡或用户卡的用户,通行收费公路并正常交费,便可登录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打印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ETC用户使用现金交费后,也可在10个自然日后登录平台并开具电子发票。未办理ETC卡的现金客户,暂按现有方式领取纸质发票。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办理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业务,需要用户完善个人或企业的相关资料,确保办理ETC时登记的开户名称、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合法有效,手机号码将是登录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唯一验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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