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部分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被纳入海南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中,1月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老龄办了解到,2017年全省5.25万名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65岁以上的低保家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今年还将继续扩大购买人群,为更多老年人增加抵御风险的保障。
据了解,2017年,海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5.25万名6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65岁以上的低保家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并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事项。由海南省老龄办负责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标并具体纳保。
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身故险3万元、意外残疾保障险1万元、意外住院定额津贴30元/天、意外住院护理补贴25元/天、骨折补贴200元,交通事故、溺水、火灾、中毒、高空摔落(落差范围2米以上)、雨雪天因路面原因滑倒、居家意外等纳入特别事项及责任范围。
“政府想得太周到了,不仅给我们发放长寿津贴,还帮我们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后不再担心出意外受伤医疗费没有着落了。”2017年12月13日,儋州市那大镇大同居委会85岁的五保老人吴先桃接到保单时乐得合不拢嘴。
此次保险期限为1年,自2017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0月17日止,参保老人若发生以上意外可由老人家属、朋友、当地村干部等将理赔资料递交到所在镇的民政助理处,由民政助理转交至保险公司,也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派最近的业务人员上门收取。
定安县雷鸣镇龙梅村85岁的王阿公于2017年11月9日在家中上洗手间时,右腿不慎骨折,导致住院治疗,获得中国人寿住院定额津贴、住院护理补贴合计保险理赔金1210元。昌江昌化镇的97岁的钟阿婆于2017年11月1日在家中不慎摔倒过世,目前家属正在办理保险理赔,预计中国人寿意外身故保险理赔金30000元。
海南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高于其他年龄群体,不但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提升老年人对意外风险的抵御能力,减轻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减少因老年人意外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2018年,海南还将进一步扩大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范围,为更多老年人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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