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1日消息(记者钟圆圆)11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卫计委获悉,海南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海南将加快推进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加强南北两端定点传染病医院能力建设,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整体搬迁,全省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等。
根据卫生规划,海南将加强省传染病医院和省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能力建设,使其承担起全省重大急性传染病隔离救治、指导援助、人员培训等任务;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等5个重点市要确定1家综合医疗机构为传染病定点救治救助医院,承担辖区内传染性强、原因不明传染病救治和转运任务,其余市县要指定1家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传染病救治救助;全省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要按要求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传染病预检分诊台、发热和肠道门诊,并实现感染性疾病科的清洁区、污染区、潜在污染区“三区”划分清晰,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发热和肠道门诊,其他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和肠道疾病诊室。以此强化传染病患者转运救治的感染控制与职业防护。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件建设和管理,海南省卫生计生委还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实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加快推进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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