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距离北京700余公里的河南省新密市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大院内,两台轰轰作响的吸粮机把地下粮仓内的麦麸抽至地面的履带上,源源不断的麦麸在履带上“跳跃”着,再被传送到运粮小型货车中。周而复始,34天,9个粮仓内的上万吨小麦最终会交付至买受人手中……
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导下,北京、河南两地四级法院密切配合完成的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记者11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新密市顺利执结该案件,河南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内10629.55吨粮食全部交付完毕。
封粮——万吨小麦成为执行案标的物
河南省新密市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上万吨小麦成为异地执行案件中的标的物,还要从一起3年前的买卖合同纠纷说起。当时,原告京粮大仓公司与怀远盛禾公司签订玉米采购合同,以食为天公司、华源之星公司出具承诺函,承担连带责任。后因怀远盛禾公司未按合同交货,京粮大仓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2014年12月,北京丰台法院依法判决怀远盛禾公司退还京粮大仓公司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共计3600余万元,以食为天公司、华源之星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审理过程中,京粮大仓公司提出财产保全,丰台法院依申请查封了以食为天公司存储于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的15800吨小麦。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1月,京粮大仓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丰台法院组织开展对粮食资质的鉴定、评估工作后,依法对标的物万吨小麦进行拍卖。2017年4月,买受人竞买成功,进入交付标的物环节。
然而,案件远没有一“拍”了事那么简单。上万吨小麦,粗算下来够4万人吃上一年,一方面要保障短时间内交付防范粮食变质造成浪费,另一方面,远距离异地执行的难度可想而知。“异地执行和粮食安全,是该执行案件的两个难点。从时间角度来说,经过了鉴定、评估、拍卖,最后到了交付环节,时间更为紧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越说。
出粮——执行法官练就“技术能手”
“核对完成了么?三方签字,然后放货车走。”位于新密出粮现场的一间简陋的平房里,北京丰台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助理刘靖轩会同买受人代表、粮仓管理方代表做着运粮小货车过磅后的核验工作。三方签字确认后,这辆载重约20吨的小货车会把粮食运到几公里外的第二现场,卸货后转为载重更大的货车运往300公里外的买受人粮仓。
记者注意到,执行现场设有新密粮食交付现场指挥部,有实施、控制、接待、保障4个小组,北京、河南两地四级法院调配近50名干警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吸粮运粮方面,6辆小货车以40分钟的频次往返于出粮与第二现场之间,每天出粮量在四五百吨之间,井然有序,完成执行只是时间问题。
“实际上,出粮远没有现在看到的那么顺利。”一直在前方指挥的丰台法院执行局局长方有权告诉记者,执行工作伊始便困难重重:该粮食储备库为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地下粮仓,9个粮仓中既有V字形,又有瓶底形,不但吸粮机需要定做、改装,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同时反复调整作业时间,确保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额外干扰。
“开始几天抽粮就抽出过麻袋、砖头,经常把机器卡住。需要停下来把机器拆了,一次就要耽误一个小时。”刘靖轩说,为解决实际困难,现场执行干警只能自己摸索办法,改造吸粮管接口,把吸粮效率从起初的每天200多吨提升至四五百吨。
截至2017年12月23日,河南新密0103国家粮食储备库内10629.55吨粮食全部交付完毕。历时34天,一场时间紧、任务重,却又方案周密、合作密切的异地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
执行难,异地执行更难。采访中,一位北京执行法官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河南当地法院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即使吸走了粮食,运粮车能不能开出新密地界,粮食能不能交付到买受人手中,都要打个问号。”
为保障此次执行案件顺利,新密市为此次粮食执行任务专门成立保障指挥部,粮食、交通、消防、公安等十余个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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