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集团志愿者在美舍河湿地公园开展“共护绿水青山”活动。记者羊位高 摄
完善志愿服务制度
2017年7月24日,《海口市星级志愿者评定与激励回馈暂行办法》实施,对志愿者嘉许激励、星级评定、适当回馈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组织对本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及个人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表现纳入学分评定和“美德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荣誉的评定标准体系;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保险企业、爱心人士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基本保险;鼓励爱心企业向星级志愿者赠阅报纸、赠送公交优惠卡、体育场馆优惠使用卡、城市旅游年票、享受免费体检等。
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海口先后出台《海口市关于深入开展全民公益日的决定》《海口市志愿服务培训规划(2017—2020)》《海口市志愿者星级评定与激励回馈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
我市以创新“五个一”工作机制为抓手,创造性地提出并全面实施了志愿服务的“五个一”模式:即成立一个工作机构,在海南省率先成立市级全民公益办公室;出台一部重要法规,《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民公益活动的决定》,将每年3月第一个星期日为“海口市全民公益日”;组织一个社团,在海南省率先组建市级志愿服务联合会,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打造“公益海口”网络服务平台,在海南省率先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模式;实施“文明生态”“公益假期”等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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