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潭丰洋省级湿地公园内河流蜿蜒。记者石中华 摄
立法保护湿地生态安全
与其他城市一样,在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海口湿地同样出现了被挤压现象,湿地生态功能不断退化和持续萎缩。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海口设定的城市发展思路和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用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实现海口“保湿”的法制化,“让生态在城镇发展中成为人类生命的共同体,用保护生态就是保护城市的生命线的高点定位引领海口城镇的发展之路”已成为海口最重要的顶层设计和城市发展方向。
为高位推进湿地修复工作,使城镇“双修”工作高标准,海口专门成立了“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为从体制上确保湿地永久保护,海口建立了市湿地保护管理局、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四个区级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为基本构成的湿地保护组织管理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合力保护制度网格。
立法先行,高位推进,依法治湿。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3月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 2017年7月市人大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同年,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
为让保护湿地在科学合理的轨道上运行,海口组建了以院士为主任委员、多个国内知名湿地专家参与的高规格的“海口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专门邀请著名专家俞孔坚、张明祥教授为海口全市干部作了多次湿地保护讲座,营造了全民保“湿”的良好氛围。
有保护就要有利用,海口建立新型建设模式,吸引社会和国有企业资金强力支撑湿地的建设和保护,葛洲坝、中冶等大型央企、国企都先后参与了海口的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的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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