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了,本以为辛辛苦苦的工钱就这么打水漂,没想到年前讨回了血汗钱。”1月16日,7位工人代表从深圳专程赶来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和鲜花。
2016年6月,张某等56人依仲裁裁决向福田区法院申请执行,追讨广东中银鹏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的895万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立案执行后,福田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但因为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案件,且财产均已被东莞中院及普宁法院查封,在作出强制执行措施和轮候查封决定后,福田法院无法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
在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情况下,广东高院执行局启动了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将案件执行由福田法院“单打独斗”提升为三级法院“协同作战”。制定了三地法院协同执行工作方案,明确省法院统筹指导、福田法院为主执行、东莞中院、普宁法院参与配合的工作职责,要求三地法院加快推进涉案抵押物拍卖、执行款移交、申请参与分配方案审查和劳动者工资及补偿款支付等相关工作,确保欠薪工人春节前领到工资。
广东高院同时建立协同执行定期会商机制,与三地法院就申请参与分配财产范围的界定、抵押权人能否对劳动仲裁的效力提出异议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协商,在执法尺度和方式方法上形成一致。历时一个月时间,案件圆满执结。
据了解,2017年7月,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通知》,广东高院随即在全省建立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对在督办、信访、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长期未结案件,特别是多个法院立案受理的系列、关联案件,及时启动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机制,依托广东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商,协同推进案件执行。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关将近,欠薪案件易发高发。广东省法院将统筹协调,延伸服务,依法快速处理有关案件,着力防范和处置因欠薪引发的各类案件,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们拿到钱回家。
另据了解,2017年12月,广东高院便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治欠保支”专项审判执行工作,要求各地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处理好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自去年7月以来,广东高院通过三级协同执行机制,成功执结涉民生等类型案件1100余宗,执行到位金额约15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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