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务工作会议召开。记者 刘丽萍 摄
1月17日,记者从全省水务工作会议获悉,2017年海南水务系统全面推进水务综合执法,开展执法行动4454次,查处或取缔非法采砂点440处,治安拘留37人、刑事拘留13人、公安机关立案15起。
以法治为依托 着力增强水务行业能力
依法行政基础逐步筑牢。2017年,海南修订《海南省经济特区水条例》,废止《海南省取水许可制度若干规定》和《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取消《海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完成河长制工作规定、水文工作规定等4个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
良好水事秩序加快构建。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制作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宣传画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推进水务综合执法,开展执法行动4454次,出动执法人员23400人次,查处或取缔非法采砂点440处,销毁非法采砂船397只、抽砂浮台346处,扣押车辆238辆,治安拘留37人、刑事拘留13人、公安机关立案15起。
水务科技交流得到提升。建立候鸟专家库,搭建候鸟工作平台,多名候鸟专家投身海南水务建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84篇,编印《海南水务》2期。以水利、供排水、水资源、水保4个学(协)会为依托,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逐步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以改革为动力 创新水务发展体制机制
2017年,海南全面推进河长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河长制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四个到位”全面落实。
一方面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另一方面,河长制组织体系已经建立,全省共设立河长1743名,河道管护员2164名,竖立河长公示牌4808块。刘赐贵、沈晓明总河长、何西庆副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分别到南渡江、美舍河、海甸溪等开展巡河。
此外,省、市县6项配套制度全部出台,《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基本建立,市县建立河长制工作完成省级验收。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投入使用,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启动。
水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大力推广EPC等总承包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务项目建设。海口市采用PPP整治美舍河,保亭小山塘工程及一批小型病险水库、水土保持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成效明显。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在18个市县建立完善水务工程项目分级质量监督机制,规范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平行检测工作,推行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继续健全完善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14家违规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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