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工程机械对违规项目进行拆除。 骆云飞 摄
中国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17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18年1月16日,第一批6省区的国家海洋督察意见已经全部反馈完毕,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人民币,下同),约谈问责132人。
2017年,国家海洋局经国务院批准授权,组建国家海洋督察组,分两批对沿海11个省(区、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同步对河北、福建和广东3省开展了例行督察。
国家海洋局组成6个国家海洋督察组,对辽宁、河北、江苏、福建、广西、海南开展了第一批围填海专项督察。林山青说,督察组进驻期间,共与53名省级领导,771名有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1196件。对6省区沿海35个地市开展下沉督察,运用飞机、无人机、船舶、卫星遥感等手段,对756个项目开展了外业核查。截至目前,6省区政府已办结来电来信举报1083件,责令整改842件,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拘留1人,约谈110人,问责22人。
据介绍,结合第一批督察情况来看,6省区共性的、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的要求贯彻不够彻底;二是违法审批,监管失位;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陆源入海污染源底数不清,督察组排查出的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与沿海各省报送入海排污口数量差距巨大。
林山青表示,2017年完成了沿海11个省区市围填海专项督察全覆盖。截至2018年1月16日,第一批6省区的督察意见已经全部反馈完毕。海洋督察对6省区的工作进入整改追责阶段。督察组明确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6省区要切实整改,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启动问责机制,公开处理,严肃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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