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死亡,21名员工无处讨要被拖欠工资,为了让他们安心过年,法院伸出援手进行司法救助。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为21名被拖欠工资保洁员共计发放17.42万元的救助金,一起长达6年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郭某、高某等14人在北京市怀柔区某保洁中心做保洁员。2012年3月,因保洁公司未支付工资和加班费,高某等14人向怀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该保洁中心赔偿郭某等14人各项损失近10万元。
保洁公司不服,于2012年6月向怀柔区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驳回,后保洁公司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后确认保洁中心为个人独资企业,且已注销,投资人刘某某承诺承担企业注销后未尽事宜,故北京市二中院依法变更上诉人保洁中心为刘某某。二审期间,因上诉人刘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于2013年5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对该上诉案件作撤诉处理。
同样的事情也在刘某等7人身上上演。7人也因被保洁中心拖欠工资进行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某支付7人共计8万余元。
2013年前后,因刘某某迟迟不执行法院判决,郭某等21人向怀柔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刘某某已经将保洁中心注销,刘某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无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13年12月,刘某某因病去世,且未留有遗产,其妻儿生活困难。看到这种状况,申请执行人觉得自己的钱恐怕是要不回来了。
据此案承办法官介绍,本案被执行人已去世,又无可供执行财产,其直系亲属生活困难,无法强制执行。案件申请人人数众多,且年龄偏大,体弱多病,多年申请执行未有效果,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极易造成群体信访。经过多次讨论、申请、汇报、审核,怀柔区法院决定对上述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最终,郭某等21人拿到17.42万元的救助金。
据了解,春节前,怀柔区法院将着重执行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9类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
怀柔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采取严厉措施,对不如实申报财产、隐瞒不报和虚假申报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罚款、拘留,同时将开展悬赏执行,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公民;对于对抗拒执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法院将积极争取专项救助资金,对特困申请人实施救助。(记者黄洁 见习记者 张雪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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