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教师证考试作弊 10人出庭受审
在2017年上半年进行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北京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承诺”考试“保过”,然后以无线电传送“答案”的手段组织考生作弊。警方对此成立专案组,将这个名为教育培训机构、实则组织考生作弊的犯罪团伙破获。1月18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0名团伙成员被控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试题罪。
考试作弊团伙分工明确
2017年2月中旬,有北京市民反映称,网上有教师资格考试“保过”的信息,对方表示只要交钱就能保证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针对这一情况,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通过大量前期调查工作,嫌疑人李某、马某等人进入警方视线。
3月11日,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日当天,警方在不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在房山、丰台、昌平三个考点场外将组织作弊的李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起获大功率发射器5台、耳机作弊器170个、显示屏型作弊器60余个。
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招生,有人负责提供设备,有人负责在考场外安装信号接收器,有人负责进入考场偷拍试题,有人负责传输试题。
10人受审涉两宗罪
1月18日上午9点半,10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其中9名为男性,1名女性,该女性案发前是一名幼儿园教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11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伙同佟某、马某,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徐某、崔某等人利用作弊器材,组织北京市多所学校考点的30余名考生在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作弊。李某指使苏某为其拍摄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题并在考试过程中传出,后李某通过微信向苏某支付7000元。苏某指使丁某在丰台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408考场内用微型照相机将考试试题拍出,交给在考场卫生间内等待的郭某,因考场内手机信号被屏蔽,照片无法传送,郭某将装有试题照片的存储卡带出考场交给苏某,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徐某、佟某等6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责;马某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设备和帮助,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责。苏某伙同丁某、郭某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出售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均应以非法出售试题罪追究刑责。
幼儿园女教师帮忙招生
法庭上,对于上述指控,10人均表示认罪。
该案的第一被告人、主犯李某案发前是北京一家培训中心的负责人,他称,找他的人都是想当老师又担心考试过不了的。为了在考试中作弊,他联系了马某和苏某。马某准备了两种设备,一种是耳机式作弊器,装置微小,这种作弊器直接接收语音信号答案;另一种是类似于橡皮大小的长方体塑料块,上面有液晶显示屏。
考试答案是通过接收设备来接收的,此外,马某还提供了用于作弊的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等设备。考试开始之后,马某与同伙报名参加考试,由马某将考题和答案通过信号发射装置和QQ发送给现场等待的考生。
本案中唯一的女被告人李云(化名)本是幼儿园的教师,她在朋友圈里发了招生启事后,有6个考生前来报名。在法庭上她哭着说,在考试后就把钱全部退还给考生了,自己接到公安部门的电话后主动去了派出所,现在非常后悔。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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