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保姆监控下现贼影”引网友热议
安装监控是否侵犯保姆隐私权
律师:不构成侵权,但雇主不应随意传播可能涉及保姆隐私的监控内容
本报讯(记者梁爽)昨天,本报《“金牌保姆”偷走雇主家20万财物》报道推出后,引发网友热议。目前,该报道在新媒体头条号上的点击量已经超过12万。网友们在指责这名保姆的同时,也不禁发问:“犯罪嫌疑人是因为雇主家装了监控才落网的,那请了保姆的家庭,到底该不该装监控?会不会侵犯保姆的隐私权?”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针对此案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有人也被偷过,有人与保姆感情深厚胜似亲人,有家政从业人员责怪犯罪嫌疑人“破坏了保姆的形象”,更多的网友赞同“有阿姨保姆的家里一定要装监控”。案件中的雇主沈女士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她家此后还会继续请保姆,因为“相信大部分保姆都是好的”。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双职工家庭为了远程实时了解保姆照看孩子的情况安装家庭监控。市民黄女士说,她上班后,家中只有母亲和保姆姜阿姨2人照顾宝宝,“总是在媒体上看到保姆打孩子的新闻,我实在不放心。”
黄女士说,一开始,姜阿姨也对监控一事心存芥蒂,家政公司工作人员劝慰她:“你也是做妈的,你也不能完全放心把这么小的孩子、这么大的家,都交给才认识两个月的人吧。现在,在哪里上班没监控啊,银行、商场,就是我们家政公司也都是有监控的呀!”姜阿姨这才想开了。
实际上,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武汉自装监控的家庭还真不少,有人是为了防盗,有人是怕家中独居的老人出意外。那么在家装监控监督保姆,会不会侵犯保姆隐私权?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曼莉表示,保姆提供的是有偿服务,雇主的家庭就是保姆的工作场所,在公开的工作场所设监控,不构成侵权。只要不在卫生间等具有个人私密性的地方安装监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与是否提前告知对方无关。“当然,如果事先跟保姆说明情况,肯定更有利于避免双方可能产生的误会和纠纷。”
另外,曾曼莉表示,雇主不应该随意对外公布、传播监控的内容,尤其是可能涉及保姆隐私的内容,否则仍有可能涉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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