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法院新任女法官拒绝改随夫姓
为司法界首例助推夫妻权利平等
1月9日,现年66岁的女律师宫崎裕子正式出任日本最高裁判所(即日本最高法院)法官。作为日本最高法院历史上第六位女性法官,同时也是第一位就任后仍坚持使用原有姓氏、主张采用夫妇别姓制度的女法官,宫崎的就任在日本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日本最高法院2015年曾裁决婚后夫妇有义务改为同一姓氏的民法规定符合宪法,宫崎裕子就任最高法院法官被指可能对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产生影响。
开记者会宣布沿用原姓
宫崎9日正式就任后,在日本最高法院的15名现任法官中,女性法官数量达到3人。她也是日本最高法院历史上第六位女性法官,女性法官数量的增加料将对最高法院未来在判断民法有关夫妇同姓相关规定时产生影响。
宫崎裕子在就任日本最高法院法官当天举行了记者会。她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在履职期间继续使用原有姓氏,显示出她支持夫妇别姓和谋求男女地位平等的立场。
宫崎裕子毕业于日本法学专业名门——东京大学法学部,1977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被选做最高法院的司法修习生,1979年正式登记为律师。近年来,宫崎裕子先后在世界银行法务部和SEVEN银行社外董事任上工作过。今年1月,宫崎获日本律师协会推荐为最高法院法官,接替任期届满的最高法院法官木内道祥。
宫崎裕子受曾担任法官的父亲的影响步入司法行业,在担任司法修习生时与现任丈夫结识,婚后登记成为律师时,宫崎选择使用原有姓氏,结婚登记时她也没有像周围的女性那样改随夫姓。对于自身因姓氏问题遭遇的不公与不便,宫崎认为“构建公平工作的环境非常重要”。
日本最高法院在2017年8月前禁止法官在签署判决书等公共文书时使用原有姓氏,因此宫崎裕子之前的五名女性法官事实上都使用夫姓履职。2017年9月,日本最高法院开始允许法官和职员在判决文书、令状等公共文书上使用原有姓氏,宫崎裕子也成为该项规定发布后首位使用原有姓氏的法官。
要求夫妇别姓呼声强烈
日本民法规定,婚姻中的姓氏选择采取强制夫妇同姓制度,即婚后夫妇双方中有一方必须改随另一方姓氏。尽管从法律条文看,婚后既允许女性改随夫姓,也存在男性改随妻子姓的可能,但在实际操作中,96%的夫妇都选择了女性改随夫姓。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日本女性活跃于社会各界,男女平等的思想开始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在此背景下,日本民法中有关婚后夫妇同姓的规定开始饱受诟病。尽管日本社会有像宫崎裕子这样婚后仍坚持使用原有姓氏的人,但大部分人迫于法律规定和世俗力量,在婚后不得不改随夫姓或改随妻姓,给日常生活造成很大不便。
无独有偶,就在宫崎裕子就任日本最高法院法官当天,日本大型软件开发企业cybozu社长青野庆久等4名男女作为原告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政府采取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很多人惊异于提起诉讼的4人中有青野庆久这样的男性,而这也恰恰说明在日本受婚后改姓问题困扰的不仅有女性,也包括男性。青野在诉状中说明了自己遭遇到的心理困扰和生活不便。青野等4名原告主张日本夫妇同姓的相关法律违背宪法第24条规定的“个人尊严与两性本质性平等”的精神,要求国家为个人因改姓承受的心理痛苦支付55万日元赔偿。
希望推动夫妻权利平等
日本在推动夫妻别姓制度上一直受到来自保守势力的强大阻力。保守派认为,日本社会传统上以家族为单位,现行民法继承了这种以家族为单位的思想。他们认为,夫妇同姓制度是维护日本社会家族传统的“防波堤”,如采取夫妇别姓制度,日本社会传统的婚姻、家族制度将被彻底摧毁。
然而,要求实行夫妇别姓的人则主张夫妇同姓制度是一项落后于时代的规定,在男女地位平等的当代社会,要求婚后改姓不仅涉及人格尊严,还会给个人生活造成巨大不便,主张通过修法给予民众婚后选择是否改姓的权利。对于日本时至今日仍沿袭100多年前明治时期民法规定的夫妇同姓制度,造成大多数女性迫于法律规定而改随夫姓的现状,联合国妇女署多次对日本政府发出劝告,要求日本政府改变现行强制女性婚后改随夫姓的法律规定。
日本最高法院在2015年12月的一起有关夫妇同姓制度是否违反宪法中人人平等原则的判决中认定民法的规定符合宪法。当时的判决指出,夫妇同姓已经在日本社会固定下来,有其合理性;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也不能断定其缺乏合理性,但关于制度具体内容需要交由国会判断。审判中,15名法官中有包括3名女性法官在内的5名法官认为强制夫妇同姓的民法规定违反宪法中“个人尊严”和“男女平等”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婚后改姓将造成个人身份确认困难及同姓义务制约结婚自由等问题。
此次宫崎裕子被任命为日本最高法院法官,也被寄希望于能够推动夫妇别姓的法律规定。尽管仅凭她个人之力很难立即改变日本社会姓氏问题的现状,但随着越来越多女性活跃在日本社会各界和女性意识的觉醒,日本通过法律规定要求个人婚后必须改姓的现状必将发生改变。
□ 本报驻日本记者 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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