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决定于2018年2月4日至6日召开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海口网1月20日消息(记者高翔)19日上午,市政协主席王云霞主持召开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举行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决定等内容。市政协副主席王传荣、刘辉平、冯鸿浩、符军、厉春、李顺华、冯玉英,秘书长韩云秋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定于2018年2月4日至6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的建议议程。
会议表决并原则通过了《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由王云霞作为《工作报告》报告人,李顺华作为《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各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主持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表决通过了《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及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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