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出狱九个月后又进行诈骗
儋州一男子因诈骗罪“三进宫”
2016年9月,家住兰州市的金先生报警说:“我收到一条电信,内容大致是我乘坐的9月19日兰州至温州MU2195航班被取消,让我联系021-31600**6进行改签和退款,按照客服的指令进行操作后,我卡里的四万多元就没有了。”
金先生说,当时他确实购买了当天该航班的机票,所以就拨打短信上的电话。按照“客服”要求,在银行ATM机上操作,将人民币43355元汇给一个户名叫杨涛的银行卡上。-南国都市报记者梁振文
其实,金先生遇到的所谓“客服”正是儋州市男子游某松。
儋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中的游某松有犯罪前科。游某松属于累犯,2010年因犯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满释放后,2013年,他又因诈骗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5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才9个月,因金先生的案件被捕归案。
据游某松供述,2015年被释放后,为了搞到钱,他再次从事老本行,用机票改签的花招实施诈骗。
游某松供述说,他找侯某敏,共同出资购买诈骗所需的设施,并雇来赵某锋、陈某隆、许某霞和陈某芳等人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机票退改签的形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没想到,才干了20天,就被抓获了。
2017年8月21日,游某松等6人诈骗案在儋州法院开庭。经审查,这起诈骗涉案金额为5380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游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他5人也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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