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农村警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经湖北省公安厅党委会审议通过。其中明确要求:各县市派出所警力达到本地警力的50%以上;在各行政村村口安装视频探头;在农村地区开通网上警务室。
《意见》共分15条,分别从推动警力向农村派出所倾斜、群防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农村警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北作为农业大省,做好农村警务工作意义重大。《意见》致力于解决农村警力不足等问题,着力实现村村有警、警民联防,打通警务工作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具体规定中,对警力下沉农村地区作出明确规定:各县市派出所警力达到本地警力的50%以上,每个农村派出所警力数达到5人以上;农村派出所民警调离、调整、退休时,按照“缺一补一、先进后出”原则进行;每5至8个行政村设立一个警务区,建立一个警务室,配备1至2名民警负责各项警务工作;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警民联系点,配备1名辅警,协助警务区民警开展工作。
《意见》还提出,通过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提高治安防控和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在全省各乡镇重要部位、道路,以及各行政村村口安装视频探头;在农村地区开通网上警务室,推行预约制、一次办结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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