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物价局24日公布的消息,福建省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2017版定价目录,对一系列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据介绍,与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福建省2017版定价目录减少了1项大项,16项子项。其中放开或取消的项目包括西气东输气源价格、跨省公路客运票价、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房屋交易服务收费、食盐价格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同时,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
福建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潘国洪表示,减少政府定价项目将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如改革后民办高校可运用价格政策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发展品牌特色专业,并有利于多渠道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学校建设,为民办高校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一放了之,尤其是对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决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福建省物价局总经济师李跃年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取消政府定价政策的跟踪督查,督促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自我约束、公平竞争,并将严肃处理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
据介绍,自2010年起,福建省已三次修订定价目录,此次2017版定价目录保留(新增)的定价项目还有11个大项,40个子项,政府定价管理的比重已经不足3%,价格市场化比重超过97%。潘国洪说,剩下的项目,主要是包括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硬骨头”,今后福建省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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