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年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374件1563人、渎职侵权犯罪302件326人;其中贪污贿赂百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案件439件,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134件。
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近年,北京持续高压反腐,“打虎”“拍蝇”“猎狐”同步推进。敬大力介绍,五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374件1563人、渎职侵权犯罪302件326人。
根据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013-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共计188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占82.74%,渎职侵权犯罪占17.26%。这些犯罪嫌疑人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436人,占76%;县处级干部311人,占16.5%;厅局级干部133人,占7%;省部级干部9人,占0.5%。
此外,五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共抓获境内外在逃犯罪嫌疑人74人,成功劝返10人回国自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介绍,五年来,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49件。其中包括依法审理了原中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中国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曾引发高度关注。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13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针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敬大力介绍,五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警示教育1.4万次,累计42.7万人次,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未来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完)
相关链接:
北京3.2万余件公共服务设施“码上见”
北京至雄安新区城际铁路计划3月开工 建设总工期两年
北京友城增至55个 “朋友圈”遍布全球
北京:集体土地租赁房将推“职工宿舍”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