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2月3日电(记者周闻韬、朱薇)重庆一男子无意间获悉他人微信支付密码,并趁受害人不备用其手机给自己转款,攫取不法利益逾万元。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底,被告人任某在重庆大坪医院照顾生病住院的女儿。同年3月9日,任某无意间偷听到同病房病人杜某微信支付密码,随后,任某借帮杜某选购桌面图片之机,通过微信面对面支付手段将杜某微信绑定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内资金共计3000元分两笔转账至自己的微信钱包内。此后,任某趁杜某熟睡之机,再次偷拿其手机,用相同方式分五笔将共计8800元资金转入自己账户。任某还使用扫描二维码方式将杜某微信零钱170元用于消费付款。
同年3月15日,被害人杜某发现邮政储蓄银行卡内余额不对后遂报警,警方侦查后将嫌疑人任某捉获,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任某的家属代为赔偿杜某11970元,杜某出具谅解书表示对任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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