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2月8日电(记者刘智强)贵州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贵州各学校将按照学生规模500人以下(不含500人)2至3名、500人至1000人(不含1000人)3至5名、1000人以上不低于学生总数3‰的比例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
意见提出,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设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
据了解,贵州各学校将按照学生规模500人以下(不含500人)2至3名、500人至1000人(不含1000人)3至5名、1000人以上不低于学生总数3‰的比例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男、女宿管员,寄宿学生规模在300至500人的配备3至6名管理人员,500至1000人的配备6至8名管理人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可以增加一个编制。
此外,贵州还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安全围墙建设,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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