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排查椰海粮油市场大米生产企业。(海口市食药监局供图)
海口网2月8日消息(记者黄晖)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加强大米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8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根据春节期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整体要求及近期发现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大米生产加工单位专项治理。
海南恒粒实业有限公司:召回问题大米400包
2月7日,有媒体报道,海南恒粒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苏贡米中出现类似干燥剂的透明颗粒。对此,海口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与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迅速反应,当日下午即来到该企业对其现场检查,要求立刻自查自纠,马上召回该批次产品。针对大米中出现的颗粒异物是否为干燥剂,海口市食药监局表示,检测部门正在检测当中,将等待具体检测结果。
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查阅生产记录发现,该批次产品于2018年1月2日生产,共生产20包(江苏贡米5kg)、30包(江苏贡米15kg)、66包(江苏贡米25kg)、400包(优质王5kg),共计516袋大米并已全部出售。据悉,海南恒粒实业有限公司已联系各地经销商召回该批次问题大米。
据统计,截至2月8日16时,海南恒粒实业有限公司召回8包江苏贡米(5kg)、12包江苏贡米(15kg)、23包江苏贡米(25kg)、357包优质王(5kg),合计400包问题大米。
全覆盖排查5家椰海粮油市场大米生产企业
2月8日下午,海口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再次与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联合对椰海粮油批发市场内的其余5家大米生产企业逐一开展排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投料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投料过程是否混入异物或其他不洁、非食用物质;购进原料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可追溯源头的台账;是否做好生产投料记录,产品的出入库记录,产品的销售记录;检查生产环境是否脏、乱、差,是否有防鼠等措施;是否使用发霉、变质或过期原料生产加工大米;是否存在掺杂掺假行为,虚假标注标签行为。
经检查发现,海口四季粮仓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大米产品的包装袋标签不符合要求,字符高度低于1.8mm。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海南瑞泽隆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将检验室自行拆除,其检验仪器设备缺失问题已现场移交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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