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商品为何没有原价?促销结束了为何还在用红黄促销牌?春节临近,也是家家户户忙于采购年货的集中期,昨天,市发改委集中开展春节市场价格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商超在连续促销中出现涉嫌价格违法问题,该商超将进一步被调查。
商品促销价牌要求严格区分颜色
上午9点多,位于西城区的物美大卖场(华天店)已满是购买年货的消费者,大卖场内促销品牌和商品可谓琳琅满目,过年大促销味道十足。而这些促销商品,也被市价监局的检查人员重点“盯上”。在箱包售卖专区,一款售价399元的拉杆箱上标着“促销”。“既然是促销,为什么没有标出原价是多少?”检查人员询问物美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答道:“这是昨天一天搞促销的商品,今天恢复原价,但促销标牌忘换了。”
检查人员马上告知这名负责人:“既然没有促销,就不能用黄红色的促销牌,应该换成蓝白色的普通标牌,不然消费者会认为比原来的价格低。” 随后,检查人员对没有规范标牌颜色的商品进行了记录,并要求物美大卖场进行整改。针对商超促销价格标示的要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只有降价产品才能采用黄色标牌,原价售卖的产品使用蓝色标牌,且会员价必须和非会员价区分清楚。
春节促销商品必须标注原价
除了促销标示牌要求严格区分之外,商品在促销期间还必须标有原价。检查中,在物美超市一层一进门的位置,一张醒目的“60元特价促销”牌子,也被价格检查人员“盯上”。该检查人员指出,此商品促销缺少原价,价签做得不规范,同时要求后台调出该商品促销前七天的价格数据,核实其是否有进行虚假促销。
而在超市的食用油区域,一位检查人员还给一款标着促销价79.9元的金龙鱼5L浓花生油拍了照。该商品标了原价,原价为109元。该检查人员解释说,原价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在本营业场所内促销前7日内有交易,第二是这7日内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我们一会儿查消费记录后发现,这桶食用油并不满足这个条件,就不能将109元写成原价”。
误导消费者标价最高可罚50万
价格标签不规范、一个商品多个价签……类似这样的价格问题,在此次春节价格大检查中,都没能逃过检查人员的“法眼”。在物美华天店超市礼品区,一款百草味“年的味道礼盒”正面和侧面分别有两个价签,一个187.9元,一个248元。“这个礼盒到底多少钱?”当被检查人员问询时,发现原来是指重量不同价格不同。检查人员告诫商超负责人,“商品规格、品类、价格要以最直观的方式呈现,最好一物一价,这样不会产生歧义,消费者也不容易搞错。”
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价格检查整体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明码标价不规范及误导消费者的标价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误导消费者的标价行为,将受到警告,如果情况严重,还将受到5万至50万的处罚。
除了物美大卖场(华天店),昨天市发改委还检查了百盛购物中心(复兴门店)、动物园、金茂北京威斯汀大酒店、北京四季酒店、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及周边停车场。检查结果显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政策执行规范。对于部分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促销活动未标明促销起止时间等问题,检查人员均予以现场纠正。(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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