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王莹)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对32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以及古村镇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事故隐患,有的隐患甚至长期存在,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据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有的单位管理人员擅自脱岗,文物建筑开放区域长时间无人值守;一些单位未开放区域内堆放易燃物,清理不及时;个别单位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不严,甚至无人值守;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售卖和燃烧超标准香烛,个别非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内违规燃香;有的文物修缮施工现场存在抽烟、危险品随意堆放、临时消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除了管理上的漏洞外,国家文物局在暗访中同时发现部分文保单位电气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整改工作不到位、不彻底。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一些文物单位电气线路缺乏套管的保护措施,电线裸露,有的直接将电线和电器敷设在木质的梁柱上,弱电线路未采取保护措施,缠绕、弯折,特别是闷顶内的电气线路杂乱无章;一些单位私拉乱接现象长期存在,甚至多次被不同检查组指出,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一些单位射灯、吊灯缺乏防火措施;有的单位长期使用严重老化的插板插座,大功率发热电器与易燃物缺乏防火隔离,甚至将易燃物、可燃物直接放在大功率发热电器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灭火系统;有的单位消防水压力流量不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致使火灾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有效处置,给文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些文物单位消防水带老化漏水,甚至不能正常使用;有的灭火器配置不足、超过使用年限;个别文物建筑内的经营场所,防火探测器被封,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陈培军指出,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文物消防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据他介绍,2017年,全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共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6起,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3起,用火管理不善引起的1起,正在核查调查的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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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暗访文物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擅自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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