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9日电(记者滕沐颖、高蕾)8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三,北方民间俗称“小年”,新疆昌吉市小渠子一村文化活动中心里挤满了人,165户村民热火朝天地领“红包”,这个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包”有85.6万元。
“别急别急,大家按顺序排好队,哪一家都落不下。”小渠子一村支部书记杨炳荣扯着嗓子吆喝。几摞现金整齐码放在长条桌上,村民排成3条长队,屋内点名声、应答声、议论声此起彼伏。
2016年,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昌吉市小渠子一村被确定为新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里按照资本运营、股份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改革思路,展开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配置股份等工作。眼下是村民第二次创收利润分红。“今年分红比去年增长13%,持1股的村民可以领取2240元,最多的一户领到了8960元。”杨炳荣说。
十年前,小渠子一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原有581亩集体土地被征用,村民成为失地农民。村支部并未将补偿款“一发了之”,而是通过出租商业办公楼、返租商铺等,将村集体资产“滚雪球”发展到5500余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也由2万元增至100万元。
“改革,就得迎难而上。”杨炳荣在一村当了6年村支书。他说,过去村民抱着“吃大锅饭”心态,很少过问村集体事务,10点召集开会,11点都见不到人影,但一涉及利益分配,村民又争得厉害。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变“股民”,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改革也伴随着各种预想不到的矛盾。村民卢小溪说,她2004年嫁到一村,在村里没有地,分红后别人年年拿钱,却没有她的份。在村里,新嫁入的、新搬来的、刚出生的孩子……如何公平分配股权,考验基层管理者的智慧。经过几个月走访,村两委商议并经村民大会同意,把2016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按非农户籍、原享有二轮土地承包地、嫁娶人员等六类进行成员界定,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07人,按照老户1:1、没有地但长期生活在村里的人1:0.9、新户和新生儿1:0.8的比例进行分红,总计量化股权407股,量化股金38024803元,做到全村人口全覆盖。
“产权改革是为了化解矛盾,党的惠民政策不能只让老户收益,不能把农民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杨炳荣说。今后几年,一村打算利用土地资源发展有机蔬菜基地,村干部还计划轮流去发达省市农区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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