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0日消息(记者潘睿)农村改革创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操作难度大,亟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10日,政协委员王琳提出了关于加快构建海口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
王琳认为,农村改革创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操作难度大,其中还涉及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诸多法律规范,涉及诸多地方及部门规章,亟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从海口市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市委、市政府对构建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出台了相关文件,但要真正补齐农村这个短板,确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王琳建议,政府应将构建海口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在规划制定和政策导向上要给于农村更多的优先和扶持;政府应着力建立以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经费保障体系。要想农村获得均等的法律服务,必须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作为后盾,必须在资源配置和资金分配使用上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向农民倾斜。王琳还建议政府要尽快打造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引导和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发展农村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同时,政府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适应农村需要的法律服务模式,健全完善集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法律援助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等四大体系为一体,打造完成集窗口实体平台、网络新媒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等三大平台为依托的覆盖全市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站) ;政府还应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离不开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
王琳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其中就包含了当前工农、城乡之间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极不均衡的矛盾。报告提出的“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希望市委、市政府予以更多的关注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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