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了解到,龙华警方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举报包括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二)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地霸”等黑恶势力;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三)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在居民社区、娱乐场所、乡村、城郊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沙霸”等黑恶势力。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八)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九)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的。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龙华警方公布四种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龙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电话0898—66599261、66599271,具体负责同志联系电话:18976628688。
实地举报: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5号龙华公安局刑警大队受案室。来访接待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5:00—17:30。
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5号龙华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570206)。
网络举报:互联网举报邮箱为hksgajlhfjxjdd@163.com。
海口龙华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及个人,龙华警方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实行严格的保密好保护措施;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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