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海口网2月12日消息(记者潘睿 通讯员王倩 摄影报道)2月12日上午,根据海南高院、海口中院的统一部署,美兰法院对被告人陈某龙等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海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判处的第一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了解,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陈某龙纠集被告人薛某锦、文某斌等十余人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酒吧一条街附近多次起哄闹事、持凶器恐吓追逐拦截他人、违规圈地非法强收停车费、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告人陈某龙系累犯,被告人文某斌属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某龙、薛某锦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文某斌伙同陈某龙、薛某锦等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陈某龙长期违规圈地收取停车费,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陈某龙有期徒刑五年,薛某锦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文某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美兰区法院副院长林雄表示,该案的公开宣判,标志着美兰法院吹响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冲锋号角。下一步,美兰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美兰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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