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2月12日电(记者谢樱)记者12日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已出台,长沙将实施普惠性质的“老年津贴”制度,凡长沙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均可享高龄津贴。
截至2017年底,长沙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34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约18万人,其中,90岁以上1.6万人,100岁以上268人。
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范凤芝介绍,2010年,长沙市出台了《关于逐步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但其中80-89周岁年龄段的低保老人才能享受高龄津贴。
本次高龄津贴制度调整,由特定人群向全面普惠转变,80-89周岁年龄段的高龄津贴不再是针对低收入老年人。只要是长沙市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享高龄津贴政策,惠及人群由9万余人增加到约18万老年人。
长沙市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由原来的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500元。为此,2017年长沙市高龄津贴财政投入约6700万元,提标扩面后财政一年投入将达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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