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4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获悉,内蒙古将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8.6万户、1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政策兜底范围,2017年人均低保标准达4851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据介绍,内蒙古各地精准对接脱贫攻坚,紧盯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聚焦促进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稳定就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2016年的18.8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7.37亿元,新增18亿元,增幅100%。各盟市旗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8亿元,同比增幅达100%。
内蒙古去年出台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的专项支持政策,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由城乡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助。
目前,内蒙古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全覆盖,全部建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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