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5日消息(记者刘杰)2月15日,海口警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开出首张罚单。大同派出所值班民警当天查处一名在主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李某,依法予以其批评教育以及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海口警方根据相关要求,从2月15日起至3月5日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月15日上午10时许,海口市龙华区大同二横路某宠物店老板李某在关门停止营业前,在店门口燃放了一串烟花爆竹。随后,值班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至大同派出所进行调查,依法对李某予以批评教育并罚款200元。经过批评教育,李某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表示歉意,并保证不会再犯。
警方表示,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全面加强禁放区域的宣传教育、巡查防控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与家人团聚时切莫以身试法,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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