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方调解化纠纷 促亿元项目复工
海口网2月22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马润娇 邱飞丽)近日,海南一中院成功调撤了一件价值上亿元的合资、合作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2007年11月,曹某和王某合资在海南五指山注册成立海南某有限公司,曹某占55%股份,王某占45%股份,着手开发了山水名城项目。后因公司经营困难,曹某、王某邀请孙某出资共同合作开发,约定孙某全权负责项目运作全过程;享有公司80%的股权,孙某分期偿还曹某、王某先期筹集的资金3600万元和利息;曹某和王某全力配合孙某工作,做好工商股权变更登记等工作。协议签订后,曹某和王某认为,孙某在管理项目期间挪用公司资金2.2552799千万元,造成一期工程至今仍未竣工,超过约定工期900多天,给工程承包方造成停工等损失;以及不能如期向购房客户交房,产生延期交房损失。曹某、王某向孙某发出解除《合作协议》的通知,在解除协议后,孙某仍占领项目施工现场、办公楼、售楼部以及工程资料、售楼部资料拒不返还,导致公司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曹某、王某便向法院起诉,同时孙某向法院提起反诉。
经过多方考虑,法官多次致电和双方协商,最终曹某等二人与孙某达成庭外和解,向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和撤回反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曹某等二人撤诉;准许孙某撤回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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