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我省新增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
非本人名下交通违法可网上处理
海口网2月28日消息(记者赵莎)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经过前期系统调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8日起在全省启用新功能试运行。
据介绍,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省交警总队表示,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提醒所有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 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海南交警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请及时关注或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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