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出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北京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将全面市场调节 严禁串通涨价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8-03-03 08:44

  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将全面市场调节

  相关政府指导价4月1日起取消 将严禁串通涨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昨天,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出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通知中要求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据悉,这是本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昨天下午,北京市司法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京司观澜”发布了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通知中说,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维护本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同时发布了具体事项的通知。对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中说,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通知中明确要求本市、区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通知中还提到,《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相关链接:

别把健身器材当成玩具 律师:无监护人陪同出意外家长需担责
“喝酒免责承诺书”真的有用吗?律师:不免责
英拉律师将就英拉财产遭没收提起上诉
网购遇假货如何维权? 律师:电商平台应先行赔付

 

相关链接:
网购遇假货如何维权? 律师:电商平台应先行赔付
英拉律师将就英拉财产遭没收提起上诉
“喝酒免责承诺书”真的有用吗?律师:不免责
别把健身器材当成玩具 律师:无监护人陪同出意外家长需担责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刘晓玲] [编辑:胡恺睿]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