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高院出台32条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力争三年内根本遏制黑恶势力
海口网3月8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崔善红)7日,海南高院制定印发《关于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制定32条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争在三年内使我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社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的新机制。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合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就相关司法政策的精准把握方面提出12条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必须认真学习、准确适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性规定。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原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要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实施意见》还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适用最严厉的量刑标准,就从重从严判处刑罚(包括财产刑、资格刑)、严格适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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