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9日消息(记者黄晖)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9日从海南省食品药品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脆银丝条(萝卜),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被罚50000元。
2017年9月25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收到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2017年6月25日生产的香脆银丝条(萝卜),经监督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介绍,在接到报告后,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当日即向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该厂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经海口市食药监局查明,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2017年6月25日生产的香脆银丝条(萝卜)共计4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召回数量为0,违法所得720元。
对此,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于2018年3月5日对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厂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厂违法所得720元,并处5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50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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