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分类分项、规范引导城市建筑风貌
水体岸线禁止建设高层建筑
海口网3月14日消息(记者吴祝好)从海口市规划委员会获悉,随着《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技术成果近日通过由海口市规划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海口城市建筑风貌设计与管控工作向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据悉,《管控指引》是海口城市更新品质提升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专项规划研究范围为海口市主城区,规划面积约320平方公里,确定“海滨风采、田园风境、本土风情、现代风尚”4个城市风貌定位。
近年来,由于建筑物年代久远、历史问题等原因,我市建筑出现了“老化”、特色缺失等建筑风貌问题。为了不影响海南国际旅游岛省会城市的形象和品质,2017年年初,紧紧依托生态本底,海口重点围绕水体治理、增绿护蓝、交通优化、文化复兴、品质提升、棚户区改造、土地矿坑修复等7个方面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
《管控指引》通过海口建筑风貌通则、细则,一般建筑风貌通则、特色建筑风貌细则等指标体系,分类分项、规范引导城市建筑风貌。比如结合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酒店建筑等功能特点分类,海口要求高层住宅布局应统一中有变化,形态完全相同、连续等高的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3栋以上应当进行高低错落设计;相邻建筑的高差应适宜,高者不应超过低者高度的1.5倍,且两者高差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5。
对于滨水、滨海建筑,水体保护范围外侧100米范围内为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体量应腹地高、滨水低、逐级跌落;贴临水体岸线建设用地,建筑高度不宜高于24米,禁止建设高层建筑;建筑距离水体岸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其建筑高度等。同时,设计专业人员可参照本指引筹划设计工作,结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锁定建筑风貌设计定位和相关管控要求,方案设计有章可循;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对标本指引管控要求组织方案审查工作,方案审批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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