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6日消息(记者刘妞)16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获悉,当日上午,在海口红城湖一块菜地里被遗弃的女婴已从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送往琼山区社会福利院。当日下午,已有爱心人士在福利院办理助养手续。
据琼山区社会福利院院长郑有杰介绍,女婴目前身体状况基本稳定,已有不少爱心人士拨打福利院电话,想要领养该女婴。但据规定,超过60天无亲生父母认领,该女婴的法定监护权才会归属福利院,福利院方能实行领养程序。因此,目前爱心人士只能对该女婴进行助养。
“这对家庭从2014年就在我们福利院登记了,希望能领养一个健全的孩子。这些年来,他一直给福利院送爱心,考虑到其家庭条件不错,没有子女,我们才通知他前来办理助养手续。”郑有杰说。
据了解,福利院会优先考虑经济条件好,无子女的家庭作为助养家庭。经福利院考察合格后,助养家庭需与福利院签订协议,保证对助养对象履行应尽责任。助养过程中,福利院可监督其助养行为。只有当助养对象与助养家庭融合良好,助养家庭认可助养对象,且助养对象监护权归属福利院后,助养才能转为领养,监护权也转移至领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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