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报,文昌市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标志着文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文昌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资金等投入,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经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定,文昌市已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最终评审结果经评审专家投票表决获得一致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授予文昌市为“省级园林城市”。
据了解,2017年文昌市造林绿化面积达15200亩,不仅完成省级下达造林绿化计划任务的118.7%,而且超额完成当地制定的造林绿化任务。截至去年8月,文昌市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约833万平方米,绿地率达38%,绿化覆盖率达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3平方米,持续向绿意盎然的国际滨海城市迈进。
据了解,今后,文昌将巩固和发展园林绿化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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