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大学生志愿者清除水葫芦。记者石中华 摄
立法立规 划定湿地保护生态红线
海口是依河傍海、逐水而立的城市,是由南渡江流沙堆填而成的,从最早的几个小沙洲慢慢围起了城……经历了从水多地少到填水造地,到水地均衡,划分成水昌、水败、水起三个时代。
“‘水昌时代’让海口的水运昌盛了千年,曾经的‘白沙津’作为宋代最大海上贸易港口,见证了海上丝路的兴盛;如今已经到了‘水起时代’,人们经历了从生存需求意识到生活品质需求意识的转变,重拾城市之水的宝贵。海口城市发展史与湿地、水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陈松说。
近年来,针对全市湿地资源现状和保护需求,海口深入贯彻落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从2016年底开始,全市上下树立起城市更新观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开展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工作,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际湿地城市”。为此,海口成立了“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关于成立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得到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被转发全国林业系统学习借鉴。
为了保障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顺利实施,设立了市区两级“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在市林业局加挂“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局”牌子;组建了以院士为主任委员的“海口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热心湿地保护的人士,在海口登记成立了“海口畓榃湿地研究所”,为海口湿地保护修复的科研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
海口还加快立法保护湿地,在梳理总结2014年3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于 2017 年7月3日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于2017 年9月1日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已完成调研起草工作,计划于2018年6月完成人大审议工作。上述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湿提供了法律保障。”陈松介绍,据此,海口将在全省率先公布10个市级重要湿地名录和11个区级重要湿地名录;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和湿地生态状况等指标纳入《海口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方案(试行)》;强化湿地资源监管,明确要求建设项目立项时,要查询是否占用到湿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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