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游客猴岛被咬伤 法官调解获补偿
海口网3月23日消息(记者高潮 实习生张天择) “太感谢杨法官了,亲力亲为帮我解决了困难。”59岁的郗先生在23日离岛前,跟旅行社的纠纷问题得以解决,获得1300元补偿。
郗先生是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候鸟”。1日,他参加海口一旅行社组织在陵水南湾猴岛游玩的活动中,因团友逗玩猴子,郗先生的右小腿被猴子咬伤,他当晚去三亚注射了第一针狂犬疫苗。由于郗先生住在澄迈,后来辗转到海口注射疫苗,好在旅行社也愿意承担医疗费和交通费。但15日,他跟旅行社再次进行沟通时,对方没有马上进行赔付,而他23日就要坐飞机离开海南,希望旅行社能尽快处理。
20日晚,郗先生给琼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杨新发了条求助短信。了解到旅行社属琼山区法院辖区范围后,第二天一大早,杨新赶紧跟旅行社方面沟通,进一步确认了事实,给旅行社相关责任人释明法律规定,同时从情理上疏导对方。旅行社负责人立即表示决不推卸责任,马上处理。
当天上午,郗先生收到导游通过微信转来的1300元,包括1200元的医疗费和交通费还有100元的精神损失费。“要不是明天着急走,我肯定要给杨法官送面锦旗。”郗先生为琼山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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