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涂改液在别人的车上写广告。(圆圈处)
近日,用户名为“若蓝雨”的用户在天涯社区上发帖称,他的车停在汇丰国际公寓前面的停车场,遭遇“三亚史上最恶劣的小广告”:有人用涂改液在他车窗上写广告。
3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的汇丰国际公寓,在停车场内,记者发现一共有10多辆车被涂改液写上“高价收车”的小广告,并留下同一个电话号码。当记者拨通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时,对方询问记者是否要卖车,并表示是他雇人在别人车上用涂改液写广告。
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说,未经同意擅自用涂改液在他人车上写广告,此举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车主可与打广告的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车主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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