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知危险、会避险让“花朵”健康成长
交警提示学生出行“三大风险”
民警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校车安全教育培训。
海口网3月27日消息(记者赵莎 摄影报道)3月26日是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省公安交警分别在各地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交通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才能让中小学生“知危险”“会避险”,从而减少伤害呢?针对学生出行存在的“三大风险”,海南交警发布学生出行安全提示。
风险1
步行安全别轻视
安全要点需谨记
步行是中小学生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家长要叮嘱孩子在道路上行走时,不要奔跑、打闹,不要边走路边低头玩手机,也不要戴耳机听音乐,以免听不到车辆鸣笛等提醒而发生事故。
家长们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穿越人行横道时,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当红灯亮起时如果仍处于人行横道上,不要后退或猛跑,以免发生危险。
风险2
乘车安全要牢记
家长尤其要警惕
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当坐在后排位置,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有些家长认为只要使用成人安全带就可以了,这样做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带是按照成人身体特征设计的,年龄较低的孩子由于身高所限,当车辆发生碰撞时,安全带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会勒伤、割伤孩子颈部,造成伤害。
乘车时一些孩子从窗户探出头或将身体伸出车外,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孩子很容易因急刹、刮擦等受到伤害。家长们要尽量关好车辆的天窗、门窗,切勿让孩子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风险3
骑车安全隐患多
骑行风险需注意
按照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对于高年级可以骑自行车的学生,家长们要叮嘱:骑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右边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车速不要过快,不要曲线行驶,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此外,按照规定,未满18周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中学生一般未满18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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