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部门约谈违法车辆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海口网3月27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周德晓)3月27日10时许,在海府路汽车东站路段,一辆车牌号为琼A22**7的大型普通客车因其驾驶人准驾不符被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民警现场查获。而该客车所属的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也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罚。
据了解,驾驶人王某三(男,64岁),持C1驾证驾驶需A1驾驶资格的普通大型客车,于27日8时许从海口市大致坡镇出发,在行至终点站海府路汽车东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王某三已不具备驾驶大客车的条件,且其自称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其违规驾驶大型客车行为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经核实,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准驾不符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1000元处罚,并记12分。面临法律处罚,王某三深感后悔,表示今后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民警舒昌煜表示,经查,王某三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所属公司是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连续两天被交警查获两起驾驶人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于当日13时许,再次约谈了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于该公司不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经督促约谈仍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交警部门将形成书面报告,立即抄告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罚。
下一步,海口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全市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严查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发生严重交通安全事故,将依法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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