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陈某是一名织网厂女职工,因工受伤致残后,织网厂拒不承认陈某是工伤及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拖延赔偿。近日,二审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支持工伤认定,为陈某下一步申请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临高一女工因工受伤致残 海南法院支持女职工维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8-04-11 12:54

  原标题:女工受伤致残 工伤认定胜诉

  海口网4月11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罗凤灵 郝良存)30岁的陈某是一名织网厂女职工,因工受伤致残后,织网厂拒不承认陈某是工伤及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拖延赔偿。近日,二审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支持工伤认定,为陈某下一步申请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4年9月,陈某进入临高一织网厂从事机器织网工作,该厂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1月29日,陈某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右臂被机器卷入受伤,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织网厂在支付了4万余元治疗费后拒绝继续承担相关费用,并拒不承认陈某是工伤。陈某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时,织网厂拒绝承认与陈某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引发劳动争议纠纷。

  临高县劳动仲裁委裁决认定陈某与织网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织网厂应有依法承担陈某的工伤保险责任。织网厂不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临高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织网厂又上诉至海南二中院。近日,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链接: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不缴工伤保险不可开工
6部门: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宁夏明年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动态调整 为职工权益兜底

 

相关链接:
工伤保险动态调整 为职工权益兜底
宁夏明年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6部门: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不缴工伤保险不可开工
[来源:海口网] [作者:高潮 罗凤灵 郝良存] [编辑:李谢菲]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