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波粼粼五源河。 记者石中华 摄
全省率先将373个水体实施河湖长制
2017年5月《海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将河流、湖泊和水库等373个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同时将沟渠、水塘及水库等小型水体纳入湖长制范围,做到了河、湖全覆盖。实施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带领下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湖长制。我市成立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区河长制办公室,组建水体巡查队伍;高规格举办全市河湖长制培训,设立省、市、区、镇(街)级河长公示牌472块,有力推动河湖长制顺利实施。
同时,相关制度政策相继及时出台。目前,已经颁布实施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出台了《海口市河长制会议制度》《海口市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海口市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海口市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办法》《海口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海口市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海口市河长巡查制度》《海口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